近日,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和青海省藥品監管局聯合制定印發《加強跨區域跨層級藥品監管協同工作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認真落實“四個最嚴”要求,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,統籌監管和服務,統籌秩序和效率,對涉及跨區域跨層級管理難度大、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,強化條塊結合、區域聯動,完善協同監管機制,切實消除監管盲區,提升監管的統一性、協調性、精準性和有效性,維護安全有序、公平公正的監管環境,為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、促進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
《方案》明確了跨區域跨層級藥品監管協同工作的目標和任務。在目標設定上,致力于實現信息共享的高效化、執法標準的統一化以及應急處置的協同化,構建全方位、全過程、全鏈條的藥品監管協同體系。在任務安排上,強調加強跨區域信息交流與共享,建立藥品監管信息平臺,實現監管數據的實時傳遞與互聯互通。同時,推動跨區域跨層級執法協作,明確各級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,加強聯動執法,形成上下貫通、協同有力的執法格局。
此外,《方案》以“風險管理、全程管控”為指導原則,依托省“互聯網+監管”風險預警系統,通過制定應急預案,聚焦重點品種、重點環節、重點區域、重點企業,構建跨區域跨層級協調聯動的風險監測預警機制。(記者 李娜)
編輯:賈海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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